火災事故責任認定可訴性問題探討與思考近些年,因當事人不服公安消防機構針對火災事故作出的火災原因認定或火災事故責任認定及其重新認定(以下簡稱火災觸認定、火災事故責任認定)提起行政訴訟的不斷增多,但各地人民法院在司法實踐中的作法并不一致。例如,1995年12月,河南省許昌市紡織品公司批發部不服許昌市公安消防支隊火災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提起行政訴訟,許昌市魏都區人民法院認為火災事故責任重新認定不屬于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裁定駁回了原告的起訴,原告上訴至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最終法院終審維持了原裁定;2001年3月,四川省敘永縣向林鄉月臺村青龍嘴社村民趙康蘭、劉貴全不服敘永縣公安消防大隊火災原因認定和火災事故責任認定提起行政訴訟,敘永縣人民法院認為火災原因認定和火災事故責任認定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2001年9月湖北省大悟縣金三角某五金交化商店火災當事人不服公安消防機構的火災原因認定及重新認定,向大悟縣人民法院起訴,又因對一審判決不服,向孝感市中級天窩筷院提起上訴,兩級人民法院均認為火災原因認定及重新認定可訴。之所以造成實踐中的不一致,是因為一直以來存在著兩種不同的觀點: 一種觀點認為火災原因認定、火災事故責任認定行為不是一種獨立的具體行政行為,而是附屬于火災事故調查行為,并為火災事故處理提供前提和依據。它并不是行政主體在火災調查中追求的**目標,而是行政主體作出其他行政行為(如行政處分或行政處罰)的輔助性手段,是其他行政行為構成的事實,且被其他行政行為所吸收。因此,當事人不能單獨就這種附屬性行為提起行政訴訟。2000年公安部曾就火災事故責任認定行為是否屬行政訴訟受案范圍作過批復:“……火災事故資狂認定是公安消防機構在查明火災事故事實后,根據當事人的行為與火災事故之間的因果關系,以及其行為在火災事故中所起的作用而作出的結論,其本身并不確定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不是一種獨立的具體行政行為,不屬于(行政訴訟法》第十一條規定的受案范圍。當事人對火災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依據公安部《火災事故調查規定》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可以申請重新認定?!痹撆鷱捅愦砹诉@種觀點。1992年也有過這樣的案例:四川省鹽邊縣健康鎮東街21號居民張茹宗訴鹽邊縣公安消防科拒不履行保護其財產權法定職責的行政訴訟案中,鹽邊縣人民法院認為火災原因調查行為是具體行政行為,而火災原因認定和火災事故責任認定行為是火災原因調查這一具體行政行為的一個具體環節,因此火災原因認定、火災事故責任認定不屬于行政訴訟范圍,最終裁定駁回原告的起訴。另外,部分學者將火災事故調查中的原因認定、事故責任認定看做類似于道路交通事故處理中的責任認定。最高人民法院曾就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行為的可訴性問題作過司法解釋,即(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關于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關問題的通知)(法發(1992)39號)第4條:“當事人僅就公安機關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和傷殘評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或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當事人對作出的行政處罰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或就損害賠償問題提起民事訴訟的,以及人民法院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時,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公安機關作出的責任認定、傷殘評定確屬不妥,則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審理認定的案件事實作為定案的依據”,該規定似乎也為這種觀點提供了間接的法律依據。 另一種觀點認為火災原因認定、火災事故責任認定行為是一種行政確認行為。所謂行政確認行為,通常是指行政主體依職權或應申請對相對方的法律地位、法律關系或法律事實進行甄別,給予確定、認可、證明并予以宣告的行政行為,其性質是行政主體所為的具體行政行為?!缎姓V訟法》不僅沒有將確認行為排除在受案范圍之外,而且在第十一條**款(八)項中明確規定,只要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該種行為在很多情況下可能對相對人的權利義務產生影響,若只通過民事訴訟難以解決確認行為的合法性問題,也難以對相對人的合法權益進行有效救濟,而且,在土地管理法等與資源管理有關的法律規范中,已將確認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行為普遍納人了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因此,當事人可以就火災原因認定、火災事故責任認定行為單獨提起行政訴訟。 而自《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施行后,又出現一種新的觀點:《解釋》**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有國家行政職權的機關和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不服,依法提起行政訴訟的,屬于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下列行為不服提起訴訟的,不屬于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一)行政訴訟法第十二條規定的行為;(二)公安、國家安全等機關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明確授權實施的行為;(三)調解行為以及法律規定的仲裁行為;(四)不具有強制力的行政指導行為;(五)駁回當事人對行政行為提起申訴的重復處理行為;(六)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權利義務不產生實際影響的行為”。該條應有這樣的涵義:相對人對其第二款規定的事項以外的行政行為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的,均屬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圍。而我國《消防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火災撲滅后,公安消防機構有權根據需要封閉火災現場,負責調查、認定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事故責任?!焙茱@然,認定火災原因、查明火災事故責任是公安消防機構的職權,其行使職權的行為既然不屬于《解釋》**條第二款規定的行為,當事人單獨就火災原因認定、火災事故責任認定提起行政訴訟,從邏輯上說,人民法院就應該受理并進行審查。況且,《解釋》還有一條非常重要的規定:“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同時廢止;最高人民法院以前所作的司法解釋以及與有關機關聯合發布的規范性文件,凡與本解釋不一致的,按本解釋執行。”上文提到的《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關于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關問題的通知)第4條的規定是與(解釋)矛盾的,不應當再繼續執行。 總體上看,對公安消防機構火災原因、火災事故責任認定行為可訴性問題的認識,已由過去多數認為不可訴逐漸發展為多數認為可訴,特別是1999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通過了《解釋》之后,認為其可訴似乎正成為一種趨勢。但筆者認為:對這一問題的判斷,不能僅僅通過概念的演繹或理論、邏輯的推導,還應當更多的基于對司法實踐的考察來獲取結論。我國《行政訴訟法》確定的人民法院對被告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的一項重要原則是合法性審查,即從主體、適用法律及程序三個角度進行審查。而火災原因認定、火災事故責任認定是公安消防機構火災調查人員運用專業知識對收集到的證據作出主觀結論的過程,其遵循的是客觀依據(如比較分析、邏輯推理、專業經驗,甚至技術鑒定等),因而不存在適用法律是否正確的問題。按照我國現行法律規定,除特大火災事故,國務院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認為必要時可以組織調查外,火災事故調查的職責由公安消防機構負責,其他行政機關或組織都沒有這項職權,因而履行火災事故調查職責的主體是**的,也就不存在主體是否超越職權的問題。故對其合法性的審查,便只剩下程序是否合法這一個衡量標準。也就是說,公安消防機構在獲取相關證據、客觀、科學分析基礎上得出的認定結論,程序上只要不存在明顯違法(如讓利害關系人送檢物證,在作筆錄時只有一名辦案人員在場等),人民法院就應當判決維持或合法。至于公安消防機構的認定結論如何從其收集的證據中分析得出,以及結論是否正確,人民法院無需審查。而且從目前實際情況看,人民法院也不具備對其進行實質性審查的條件。因為火災原因認定、火災事故責任認定是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工作,而人民法院的法官畢竟只是法律專家,不是火災調查專家,其很難從實體角度對公安消防機構的認定行為作出判斷。即便根據行政訴訟判決形式的特點,人民法院判決撤銷公安消防機構的認定行為,同時判決其重新作出認定,但由于火災現場的不可恢復性,公安消防機構也很難獲取到新的證據,重新作出認定行為。因此,由法院進行審查,并不能公正解決認定結論是否正確的問題。與其這樣,倒不如在當事人不服行政處罰等提起的行政訴訟或其他民事、刑事訴訟案中對其進行審查。因為這時火災原因認定、火災事故責任認定是作為證據來被審查的,人民法院不僅能對其程序的合法性進行審查,而且還可以就其結論的正確與否,即真實性做出判斷。所以,筆者認為人民法院不宜單獨就火災原因認定、火災事故責任認定行為進行審查,當事人若對其不服,可以通過其他途徑進行救濟。這樣做,既避免了無謂的重復,有利于節約時間、金錢和審判資源,又體現了對職能部門專業和知識的尊重。至于上文提到的最高人民法院《解釋》**條**款的規定,是基于行政行為的復雜性作出的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總體性規定,以突破(行政訴訟法)對受案范圍的界定,其實際上并未解決類似存在爭議的問題。 通過對這一問題的探討,筆者又不免產生一些思考: 思考之一:關于公安消防機構認定的火災事故責任與民事侵權責任的關系 在因火災提起的民事賠償訴訟中,有關當事人往往將公安消防機構對火災事故責任的認定,作為劃分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大小的依據,其實這是一種錯誤的認識。公安消防機構認定火災事故責任是為追究相關責任人行政甚至刑事責任服務的,其認定的直接責任、間接責任、直接領導責任和領導責任,是以責任者的行為與火災事故之間的關系來劃分的,而民事侵權責任大小的承擔,是以侵權人的行為對造成損害結果所起的作用來劃分的,因此,對火災負有直接責任的責任人在民事侵權責任中不一定就承擔主要責任,而負有間接責任的也不一定就非次要責任,公安消防機構的火災事故責任認定可以作為相關責任人承擔民事侵權責任的依據,但不能作為承擔民事侵權責任大小的依據。 思考之二:關于重新認定行為 公安部《火災事故調查規定》第三十一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火災事故發生地主管公安機關或者上一級公安消防機構在收到重新認定申請書后,應當在兩個月內作出維持、變更或者撤銷的決定。重新認定的決定作出后,應當制作《火災原因重新認定決定書》(火災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決定書》,分別送交申請人和原認定機構。”從這一規定看,火災原因、火災事故責任的重新認定是有關機關或機構作出的決定,其內容是維持、變更或撤銷原認定。既然作為決定,就應該有相應的法律依據,即原認定符合什么標準才能決定維持,原認定不符合那些要求才能決定變更或撤銷,而該規定并沒有這一內容。從行政訴訟角度說,決定與認定畢竟不是一種性質的行為,而這種性質的決定應該是可訴的,但若當事人不服重新認定決定提起行政訴訟,這一決定又必將因為沒有相應法律依據而被人民法院判決撤銷,這顯然是有問題的。因此,究其實質,重新認定還應當是公安消防機構重新作出認定的行為(本文以上就是據此來論述的),不宜以決定的形式作出,公安部的這一規定值得商榷。北京消電檢公司轉載發布-火災事故責任認定可訴性問題探討與思考 文/馮寶雷 王剛 滅火器年檢/消防檢測/消電檢/消防維保/消防評估文章 1.系統概述人防地下車庫作為城市地下空間利用的重要組成部分,不僅承載著車輛停放的功能,還承擔著在緊急情況下作為人員避難所的角色。因此,其人防地下車庫的消防安全至關重要。消火栓給水系統作為最基本的消防設施之一,對于快速控制并撲滅初期火災、保障人員與財產安全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該系統主要由水源、消防泵、管網、消火栓及附件等部分組成,能夠在火災發生時迅速提供充足的水量和水壓,以滿足滅火需求。2.設... 北京天一消防維保公司是一家在消防維保領域具有深厚技術力量和豐富經驗的專業公司。是北京消防維保行業領航者,以下是對其技術力量、資質榮譽、資深維保人員、消防維保內容以及客戶群體的詳細介紹:一、技術力量北京天一消防維保公司擁有一支技術精湛、經驗豐富的專業團隊。公司注重技術投入和人才培養,不斷引進先進的檢測設備和維保技術,以確保為客戶提供高效、精準的消防維保服務。同時,公司與各大型廠家、設計院、科研... 在用建筑消防系統使用性能的評估分為符合性、完好有效性和維護管理三個評價目標,可以根據委托單位或消防監督部門的要求,按照評價目的和評價類別,合理選擇部分或全部評價目標進行評價。4.4.2 對于特定的評價目標,應建設工程項目系統應用特點,合理選擇部分或全部評價指標和評價內容進行評估。4.5 評價流程:在用建筑消防系統使用性能評價一般采取如下流程... 1 引言柴油設備具有生產能力大、機動靈活、效率高等優點,在礦山井下有著廣泛的應用前景。但柴油設備在生產過程中將產生有毒有害物質,主要有CO,NOz,Cm Hm,黑煙(碳粒)以及大量的粉塵。如不采取措施,作業環境中有毒有害物質的濃度會經常超標。工人長期工作在這樣的環境中,將嚴重危害工人身體健康,輕者有咳嗽、胸悶、呼吸不楊、頭痛等癥狀;重者引起肺氣腫、窟癥等疾病,是一退待解決的間題。本研究的過濾... 一、機構概述北京天一消電檢第三方檢消防測機構(以下簡稱“天一消電檢”)是專業從事消防安全檢測與評估的權威機構。自成立以來,天一消電檢一直致力于為客戶提供全面、專業、高效的消防檢測服務,確保各類建筑物及設施的消防安全。北京大興消電檢第三方消防檢測機構介紹。二、資質榮譽天一消電檢具備國家認可的消防檢測資質,并通過了ISO 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多年來,我們憑借優質的服務和專業的技術實力,獲得... 火災中最常見的是A類火(可燃固體火災)和B類火(易燃液體火災),撲滅人類火最常用的滅火劑是水,由于水的廉價,因而使水噴淋、水噴霧等滅火系統廣泛應用于消防工程中,消防隊員也大量用水撲滅大型火災。但是用水撲滅一場大火不僅需要大量的水,而且由于水滅火速度慢,控制不住火勢,致使更多的財產被燒掉;造成極大的損失。05年上半年全國共發生火災 19801.起,死1043人,傷1677人,直接財產損失4.6... 隨著現代社會的快速發展,火災防控已成為城市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滅火器作為火災初期的重要滅火工具,其有效性直接關系到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因此,滅火器年檢顯得尤為重要。北京豐臺滅火器年檢公司,致力于為廣大客戶提供專業、高效、便捷的滅火器年檢服務,確保滅火器的安全有效使用。為什么需要滅火器年檢?1. 法規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合國消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單位和個人應定期對滅火器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查,... 北京天一消防安全評估公司介紹北京天一消防安全評估機構是一家專業的第三方消防安全服務單位,致力于為各類建筑、場所提供全面的消防安全評估、檢測、維保等技術服務。作為北京首批通過認證的消防評估單位,公司秉承“專業、高效、準確”的服務理念,為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貢獻自己的力量。評估項目1.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評估單位是否有效落實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等職責,并檢查其持證... 摘要:介紹了多傳感器信息融合消防報警系統,包括火災探測和消防管理兩部分。根據“一點發現,多點求證”的原則,利用多傳感器的不同性質,進行多級別、多方面處理,得到更可靠、更準確的結論。并結合消防管理規則,構建了具有自動化指揮的消防報警系統。采用信息融合技術的消防報警系統/文/吳蓉關鍵詞:消防管理;多傳感器;數據融合;火災監瀏;報警一、引言在社會財富不斷積累和人民生命價值不斷提高的今天,如何防止火... 火災是對人類生命危害嚴重的一大災害。據國內外相關統計數據表明,在火災喪生的人中,有80% 以上井非直接死于火燒過程,而是被濃煙窒息而死的。在森林火災現場,高層建筑、地下工程、化工廠、油庫、船舶及賓館等處發生火災時,被熊熊烈火圍困者如不能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其燃燒中產生的強烈剌激性、有毒、有害煙霧,可使人在短時間內失去自控能力。為了使火災現場人員免遭煙霧刺激.北京市天工安研制成功了 903型自救... 1991年8月1日,經中華人民共合國建設部批準頒布的GBJ140—90《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以下簡稱《規范》)正式施行,至今已整整9個年頭?!兑幏丁返念C布實施結束了四十年來全國各地在滅火器配置問題上標準不一,各自為政的不合理局面,為我國消防事業的良性發展奠定了基礎。然而在《規范》的具體執行中尚存在一定的問題,甚至是一些技術上的誤區。一、B、C類干粉滅火器配置在A類火災場所干粉滅火器根據... 北京天一消防維保公司是一家具備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正式壹級資質的公司。自2009年注冊成立以來,天一消防經北京巿消防局審核批準,取得專業從事建筑消防設施檢測、電氣防火檢測、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資質,是北京市消防協會會員單位。天一消防還通過了GB/T19001-2008/ ISO9001:2008質量管理體系認證,顯示出其高水平的服務質量和管理能力。此外,天一消防在2010年至2012年連續三年榮獲北... 一、公司概述北京天一朝陽電消撿公司成立于2012年,專注于電消撿技術檢測,專業從事電氣防火檢測以及消防設施檢測等領域。公司秉承“安全第壹,預防為主”的宗旨,致力于為客戶提供全面、高效、專業的檢測服務。憑借多年的行業經驗和專業技術團隊,天一朝陽電消撿公司已成為行業內知名的檢測服務提供商。二、檢測內容1. 電力系統安全檢測:包括高壓電氣設備、低壓電氣設備的運行狀態檢測,以及電氣安全隱患排查。2....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設計與各種消防設備的選擇有著密切的聯系。在設計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時應根據電氣、給排水、暖通等相關專業選用的消防設備進行安全適用、技術先進、經濟合理的設計。現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與消防設備選擇之間的配合談幾點自己的看法,供大家探討。文/曾潤輝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與氣體滅火系統的配合當前常用的氣體滅火系統包括:CO2氣體滅火系統、鹵代烷滅火系統、七氟丙烷惰性氣體滅火系統等。根據結... 作為保障城市公共安全的重要環節之一,滅火器的日常檢查與年檢工作顯得尤為重要。在北京,我們專注于提供全面、專業的滅火器年檢服務,確保各類滅火器能夠在關鍵時刻發揮應有的效用。技術力量大興滅火器檢測公司擁有一支技術過硬、經驗豐富的專業團隊,團隊成員均具備消防工程或相關專業背景,且經過嚴格的培訓和實踐考核。我們不斷引進先進的檢測設備和技術,確保年檢工作的準確性和高效性。資質榮譽大興滅火器檢測公司獲得... |